他知道自己在做梦,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在此处,他翻开修道院的抄本,一页页阅读上面潦草的拉丁文,转过身,他似乎落进了一片叙述战争的残页里,因为作者没有写下后文,所以冲锋陷阵的骑士举着刀,在夕阳中被固定在了马上。啊,旅人。骑士在沉闷的盔甲中发出声音,请将我的思念带回我的故乡。这里是哪里?布鲁斯问,他没有直接答应,不知道为什么,他产生了一种笃定,如果是布莱雷利,他也许会答应。你认为这里是哪里呢?是波斯?我们正在同异教徒厮杀,又或者是英格兰,我们跟随伟大的诺曼底公爵,发起最后的冲击……你好像不中意这个,南北战争如何?我刚从雨林中逃出来……哦不不,你想要更宏大的、更现代的……那么,这里是斯大林格勒,总行了吧!他不紧不慢地细数着,于是他的服装也在虚幻的夕阳下不断变化,破烂的盔甲、漂亮的授勋装,又或者是平民的长袍、夹克,再到一件件现代军装。但没有一件得到布鲁斯的另眼相看。你是谁?他问,好像给眼花缭乱的变化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对方重新穿回了盔甲,漆黑的,光落到他的铠甲上,披风猎猎。骑士一只手举着剑,保持着冲锋的姿态,一只手打开了他的面甲,露出一张无比熟悉的脸……一张……他自己的脸……我是堂·吉诃德,穿着蝙蝠盔甲的男人说。欢迎来到哥谭。下一秒,他又跌入另一个场景里去了,他仍然在修道院中,坐在长椅上,像是来望弥撒的,但教堂空无一人,只有透过彩窗玻璃蜿蜒而下的光,圣洁的唱诗声在教堂中回荡。……除免世罪者,求你垂怜我们……他听见心底的嗤笑,却仍旧温顺地垂首,久久地静坐在那儿,直到花草在他脚下生根发芽,直到野蔷薇挤破砖墙,带来了有着腐烂气息的阳光,根茎类植物蓬勃生长,直到整个教堂的地面生出无数摇曳的花海。他微微抬起头,盛着蔚蓝大海的眼眸在光中晃动,一滴海水自他眼眶中滚落,来到尘世。…………“……你真的没事吗?”“没事。”布鲁斯面不改色道,就好像刚才差点没因走神而带错路的人不是他一样。
“你还是改改你的作息。”戴安娜提议:“都让你晚上早点睡了。”他们拐进了一处深巷,从一处后门进了一所旧小区,那是一处还没拆的筒子楼,杜老人住在最顶层。平时不论出入,都需要爬过八个楼层。这点对老人来说不太友好,不过,毕竟他已经快在本地打出名声了,只能租这种没什么人愿意住的房子。克拉克老远就闻到那股鱼腥味了,他默默从包里掏出一个口罩戴上,并问:“你说,我们先给他打扫一下卫生怎么样?你们不用来,我去就行。”“恐怕不行,有囤积癖的老人一般不会轻易让别人动自己的收藏。”布鲁斯否决了他的建议。三分钟后,他们找到了正坐在楼道里喝茶的老人——楼道里堆满了锅碗瓢盆、茶炊工具,墙壁间拉了一根铁丝,上面还挂着衣服,就连角落都放了一盆绿植。好在这是顶楼过道,已经碍不到别人生活了,不然大概还得遭一波投诉。克拉克眼见地瞄到了——本该作为住所的那间房子,半开着门,隐隐能窥见几个垃圾袋,从上到下,看得出来,他的家里已经快被垃圾塞满了,这才让老人不得不把一部分东西搬到外头……这有点夸张了,他想,尽量让自己的表情不显得太过扭曲——他头一次如此希望自己还是超人,这样他就能在最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一部分垃圾丢走。连戴安娜也没能抗住那波气味,她的紧紧皱着眉头,由于人设,她只能暂时沉默,布鲁斯看上去适应良好——好吧,他当然适应良好,布鲁斯韦恩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和蝙蝠侠经常去钻哥谭下水道没冲突。他不仅自己钻下水道,还曾经拉着正联所有人走过下水道——从哥谭到大都会再到中心城。令人……印象深刻。“找谁?”穿着白背心的杜大爷含着一口茶,和面前三个找上门的年轻人面面相觑。“……您好。”布鲁斯礼貌地说,他把买来的一兜草莓放到了脚边:“杜兴德……先生?”“嗨,什么先生不先生的。”杜大爷眯了一下眼睛,好像看不太清楚:“我就是,找我什么事?”他看上去和路上随处可见的中国老人一样,甚至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邋遢,银发打理得一丝不苟,衣服也就是看着旧,夔娥曾经暗搓搓地给克拉克说过,不要小看中国的拾荒者,一部分确实很贫穷,但另一部分家里好几套房,拾荒就是个爱好。“这听上去不像是流浪汉的故事,既然家中有儿女,有房产还有退休金,他们为什么还要拾荒?”克拉克感兴趣地问。“……你问我啊?”夔娥说:“我不清楚啊,我只知道一部分乞丐靠乞讨会很有钱,至于拾荒……这个问题难度等同于不明所以的人看布鲁斯韦恩为什么会去当蝙蝠侠……”简单来说就是——为什么,谁晓得为什么。老人脾气还可以,见他们一直站着,就从身后扒拉出来三个塑料凳子。他的态度立即引起了布鲁斯的警觉。他易容成了一个普通中国青年,“夔娥”和“阿尔塔蒙”保持原样。按理来说,在这样一个县城中,一位高鼻深目的外国人走在大街上,总是惹人注意的——这种情况就算是放在美国也一样,在中南部的一些州下的城市中,你甚至根本看不到一个亚裔。